紫蓝 2023-09-04 11:22:59
按照工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科目规范: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购入、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本科目[不需安装]
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不需安装],
或“资产基金-在建工程”[需安装]科目;
同时,
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资本性支出”科目,
贷:“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政府补助收入”等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不需安装],
或“资产基金-在建工程”[需安装]科目。
同时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的,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
借:“资本性支出”科目,
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政府补助收入”等科目,
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贷:“其他应付款”科目;
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
借:“资本性支出”科目,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政府补助收入”等科目。
实际支付质量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科目或“资本性支出”科目,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政府补助收入”等科目。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
借:本科目,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贷:“在建工程“科目。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按照实际成本与暂估价值的差额,借:或贷:本科目,
贷:或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不需安装]或“资产基金-在建工程”[需安装]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其他支出”科目,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大型修缮的固定资产,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大型修缮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金额,
借:“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
贷:本科目;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在建工程”科目,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本科目,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贷:“在建工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