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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泰安一级建造师报名审核:社保要求

好学通   时间:2019-09-22

2018年山东泰安现场资格审核,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费证明。

   

2018年泰安一级建造师报名社保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报考考区选择“泰安市”的考生必须在泰安市辖区交纳社会保险。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费证明(选择县市区审核点的应试人员须提供,本人网上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名称一致)。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格式见附件,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提供)。

  非泰安市辖区单位的考生不得选择泰安为报考考区,否则不予受理现场资格审核。办理合格证书时将通过社会保险、学历学位证件等信息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