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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安排:2025年2-3月左右

邓思超  2024-07-23 15:50:27

每年报名二级建造师的人员很多,很多考生是在职人员,也有建筑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还有很多建筑企业管理人员,根据最近几年考试规律可知,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预计在6月初举行,共计两天考试完,报名时间预计在2025年2-3月左右,打算报名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小伙伴请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备考时间。

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二级建造师2025年考试预计在6月初举行,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详情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第一天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

主、客观混合

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第二天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主、客观混合

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注:1.《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2. 选定专业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日期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日期相一致。

2025年二级建造师报考资格条件(参考2024年要求)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专业(即专业对照表以外的专业)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二)“免1科”或“免2科”报考条件

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免1科”报考条件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免2科”报考条件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考“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增报专业”类别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学历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2025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安排:2025年2-3月左右(图1)

二级建造师报名流程、报名入口官网

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是:报考人员应登录各地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自动核查: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报考“免1科”且符合在线核查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上传取得建设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报考“免2科”且符合在线核查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上传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报考“增报专业” 且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考生,请上传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进行在线核查。

在线人工核查: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原件电子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6.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7.国(境)外学历、学位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三)报名核查

1.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且级别是“考全科”人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已作出承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2.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3.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线人工核查范围:

1.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 撤回承诺申请的;

4. 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自动核查通过的。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报考须知

一、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施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操作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承诺填报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字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二、签署《报考承诺书》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再提交证明材料。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共享信息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进行抽查和审查,并在考试结束后将符合发证资格人员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抽查、审查、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实施联合惩戒的失信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微信号、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相关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以邮件回执、到达本人短信和微信等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向报名地考试机构提交变更申请。

四、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报考人员不按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限和方式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放弃审查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五、本考试报名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针对报名条件的不明事项,可向报名地考试公告**布的咨询单位进行咨询。

应试人员须知

(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误,应在考试前联系报名地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正。

(二)考试开始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入场后,须在“座次表”上签到,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位桌面,接受监考人员核查。

(三)收到试卷、答题卡(纸)后,务必仔细核对试卷封面科目、专业名称是否与准考证载明的本场次内容一致,检查试卷印制是否清晰、完整,如遇字迹模糊、缺页重页或者答题卡(纸)有折皱、污损等问题,请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四)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五)作答前应认真阅读试卷、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规范书写填涂。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作答,不得将试卷(题)、答题卡(纸)、草稿纸等考试相关材料带出考场。

(六)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科目,封闭至考试结束。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封闭2小时,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七)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5年8月下旬左右发布,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考3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考2科)或1个科目(级别为考1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一种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通过应试科目后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合格标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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