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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公布通知

邓婷  2024-01-04 17:24:08

关于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519人(名单附后)。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tjkpzxgs@tj.gov.cn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公布通知(图1)


附: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pdf

附件查看: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tzgg4/202312/t20231229_6495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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