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8 02:32:16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近期公布了《关于2024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通过公告得知,湖北2024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已确定详情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院(局、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中古协〔2024〕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政策
(一)考试设置及报考规则(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见附件2)。
(三)有关规则(见附件3)。
二、考区设置及报名要求
2024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我省设置武汉、省直两个考区。其中,武汉考区负责武汉市所属考生;省直考区负责全国部分省市及湖北省除武汉外的其它市州考生。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亲自填报相关信息,亲自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
2024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注册,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湖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规定完成网上缴费(报考注意事项见附件4)。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白底证件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本考试报考条件;各地人事考试机构不对报考条件进行核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在审核业绩证明材料和办理证书时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日9:00—7月9日17:00。
报名网址: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二)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7月2日9:00—7月10日20:00。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9月16日9:00—9月22日17:00。
准考证打印网址: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四)考试时间
2024年9月21日
上午8:30—10:00 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11:00—12:30 勘察设计通论、施工通论、监理通论
下午14:30—16:00 古建筑(设计师)、古建筑(工程师)、监理实务
17:00—18:30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
2024年9月22日
上午8:30—10:00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
11:00—12:30 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
下午14:30—16:00 壁画(设计师)、壁画(工程师)
17:00—18:30 保护规划(设计师)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收费标准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170元/人˙科。报考人员若需开具考试费发票,请在缴费完成后关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官方网站有关通知。
五、考试大纲
各科目考试大纲将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官方网站(www.icomoschina.org.cn)发布;“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六、违纪违规处理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
七、有关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与当地教育、公安、网信、经信、卫健等部门密切协作,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有序。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考试设置及报考规则
2.报名条件
3.有关规则
4.报考注意事项
5.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2024年6月24日
附件1
考试设置及报考规则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设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3个专业类别,所有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科目。
责任设计师共设8个考试科目,“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为公共必考科目,“勘察设计通论”为专业必考科目,“古建筑(设计师)”“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壁画(设计师)”“保护规划(设计师)”6个科目为专业选考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专业选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已取得证书的应试人员,可免考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
责任工程师共设7个考试科目,“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为公共必考科目,“施工通论”为专业必考科目,“古建筑(工程师)”“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壁画(工程师)”5个科目为专业选考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专业选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已取得证书的应试人员,可免考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
责任监理师共设3个考试科目,“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为公共必考科目,“监理通论”“监理实务”2个科目为专业必考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专业必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考试设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只可选择其中1个专业类别报考,不可跨类别报考。
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见下表。
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
专业类别 | 公共必考科目 | 专业必考 科目 | 专业选考科目 |
责任设计师 | 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 勘察设计通论 | 1.古建筑(设计师) 2.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 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 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 5.壁画(设计师) 6.保护规划(设计师) |
责任工程师 | 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 施工通论 | 1.古建筑(工程师) 2.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 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 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 5.壁画(工程师) |
责任监理师 | 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 1.监理通论 2.监理实务 | (无) |
报考责任设计师或责任工程师专业的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2028年为2024年起连续第5个年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已取得证书的应试人员,可免考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
报考责任监理师专业的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
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相应年数,具体成绩延续政策见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网站《关于取消2021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的通告》《关于2022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2
报名条件
凡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考试当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
1.取得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
2.取得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4年以上的;
3.取得其他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
4.取得相近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6年以上的;
5.取得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年以上的;
6.取得相近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8年以上的;
7.取得其他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9年以上的。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申报学历(或同等学位)前后在文物保护行业的累计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其中,全日制教育的年限不计入工作年限,非全日制教育可计入工作年限。考生需在报考年满足相应工作年限要求。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相关性,包括“相关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等,具体界定见下表:
专业相关性对照表
专业相关性 | 专业目录名称 | 专业 |
相关专业 |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 “考古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力学”“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 “历史学类”“建筑类”“材料类”“化学类”“力学类”“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 |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建筑材料类”“化工技术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 |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 “土木水利类”专业类所含专业 | |
相近专业 |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 “中国史”“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 “地理科学类”“电气类”“测绘类”“地质类”、“林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林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 |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 “建筑设备类”“环境保护类”“资源勘查类”“电力技术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市政工程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林业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 |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 “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加工制造类”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 |
其他专业 | —— | 除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
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大专学历须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大专以下学历须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各学历(或同等学位)目录在查询时应对应其各自专业目录,不同学历(或同等学位)之间不得跨目录申报。
由于教育部发布的各专业目录存在名称调整与更新情况,且各高校具有自主设置专业的情况,因此,专业相关性对照表难以覆盖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专业相关性对照表内,若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关专业一致,可按“相关专业”报考,若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关专业一致,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附件3
有 关 规 则
一、考试成绩通过规则
各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的60%即为通过(或合格)。
责任设计师和责任工程师专业应试人员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专业选考科目后,责任监理师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后,须在考试通过日起5个年度内,提交考试成绩证明、人员信息证明材料、业绩审核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方可获得相应证书。如应试人员在2024年内考试成绩合格,可在2028年年底前申领证书。
已经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具备申请证书资格的,增报本专业其他专业选考科目时,免试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必考科目。
二、业绩认定与通过规则
需提供与申报业务范围类型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且项目级别、数量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
1.责任设计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责任工程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管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3.责任监理师:主持监理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或者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监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三、人员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
1.人员信息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报考时所填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报考单位离职证明)、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及本人社保证明文件(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及对应业绩年份社保证明)、单位资质证书。
2.业绩审核证明材料
勘察设计:包括文物类型和级别证明文件(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公布名单等)、项目合同、方案批复文件、单位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项目负责人文本扉页(此项仅要求申报主持项目时提供);
施工/监理:包括文物类型和级别证明文件(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公布名单等)、项目合同、文物主管部门工程验收合格文件、单位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开工文件或验收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字页(此项仅要求申报主持项目时提供)。
四、证书获取
获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证书的条件是通过考试并通过业绩证明材料的审核。
附件4
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如果发现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请考生重新注册正确的信息,在报名结束前到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信息更正申请。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考生手机号变更,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3.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4.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5.如有问题请致电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二、答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2.作答前应认真阅读试卷、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规范书写填涂。
3.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90分钟,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4.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附件5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47.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 | 01.文物保护工程 | 01.责任设计师 | 001.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
002.勘察设计通论 | |||
005.保护规划(设计师) | |||
006.古建筑(设计师) | |||
007.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 | |||
008.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 | |||
009.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 | |||
010.壁画(设计师) | |||
02.责任工程师 | 001.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 ||
003.施工通论 | |||
011.古建筑(工程师) | |||
012.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 | |||
01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 | |||
01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 | |||
015.壁画(工程师) | |||
03.责任监理师 | 001.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 | ||
004.监理通论 | |||
016.监理实务 |